中评协个人会员介绍—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入会程序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规定,个人会员包括执业界个人会员和非执业界个人会员。执业界个人会员包括执业会员、见习会员;非执业界个人会员包括非执业会员、联系个人会员和名誉会员。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和联系个人会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成为资深会员。各类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权利义务和入会程序分别是:

 

(一)执业会员 

入会条件

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加入中评协,成为执业会员。中评协根据不同专业,可以将执业会员划分为不同类别。

   权利义务

 执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要求中评协维护其执业合法权益;

 3.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5.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6.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7.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9.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10.按规定退会。

      执业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遵守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3.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4.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5.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6.按规定交纳会费;  

     7.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8.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

入会程序

申请人向所在地地方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并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认定文件复印件,经地方协会核实无误后,成为执业会员。

()非执业会员

入会条件

通过考试或依法认定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不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人员,承认中评协章程,有加入中评协意愿,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权利义务

非执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4.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6.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7.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8.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9.按规定退会。

 非执业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3.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4.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7.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

入会程序

申请人在中央国家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以及与资产评估相关的研究、教学单位工作的,向中评协 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并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评协批准后,成为非执业会员。申请人在上述单位之外工作的,向所在地方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并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认定文件复印件,经地方协会批准后,成为非执业会员。

()见习会员

入会条件

未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人员,承认中评协章程,有加入中评协意愿,可以申请参加并通过中评协组织的入会考试,成为见习会员。

权利义务

见习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中评协维护其执业合法权益;

2.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4.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6.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7.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8.按规定退会。

 见习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遵守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3.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4.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5.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6.按规定交纳会费;  

     7.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8.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

入会程序

由申请人向所在地方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参加并通过入会考试,经地方协会批准后,成为见习会员。

()联系个人会员

入会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从事与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的社会人士,承认中评协章程,有加入中评协意愿,可以申请成为联系个人会员。

权利义务

联系个人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4.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6.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7.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8.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9.按规定退会。

联系个人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3.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4.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

入会程序

申请人在中央国家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团体以及与资产评估相关的研究、教学单位工作的,向中评协 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并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认定文件复印件,经中评协批准后,成为联系个人会员。申请人在上述单位之外工作的,向所在地方协会提出入会申请,填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个人会员申请表》(网上下载表格),并提交《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考核认定文件复印件,经地方协会批准后,成为联系个人会员。

() 资深会员

   申请成为资深会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执业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成为资深会员:

(1)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执业8年以上;

(2)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或实质性参与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担过中评协、国家部委、国家级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3)在资产评估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或对协会建设做出较大贡献;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

 2.非执业会员、联系个人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成为资深会员:

(1)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资产评估研究、教学或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2) 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或实质性参与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和修改工作,或承担过中评协、国家部委、国家级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3)在评估领域具有较高声望,对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或对协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权利义务

资深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要求中评协维护其执业合法权益;

 3.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5.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6.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7.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8.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9.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10.按规定退会。

同时享有以下权利:优先被推荐为国际评估专业组织委员;受中评协委托,代表中评协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及其活动;优先被提名为中评协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优先获得中评协研究资助;成为中评协专家库成员;优惠获得中评协组织出版的专业书刊、研究资料。

    资深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遵守执业准则、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3.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4.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5.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6.按规定交纳会费;  

    7.按规定接受后续教育;  

8.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

还有义务承接中评协安排的重要任务和活动。

() 名誉会员

入会条件和程序

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中评协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名誉会员。

权利义务

名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4.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6.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7.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8.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9.按规定退会。

名誉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3.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4.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5.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