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只有会员才有签字权

    根据香港测量师学会章程,学会会员从事的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确定各类房地产价值及其中的各种权利及权益;管理和发展房地产及与房地产管理有关或附带的其他所有事务;研究、检查、报告及确保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的最优化运用,以满足社会、经济及其他需求;测量楼宇结构、状况及其各项设备,并就其维修、改建、改善、保存、修复、重建及拆卸提供建议;测量、记录及记述地理信息;管理、开发及调查地役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研究、检查、报告及确定建筑行业资源的经济获取及运用,以及对建筑工程作财务评估及测量;通过拍卖或其他方式出售、购买或出租及推广,或鼓励作为代理人出售、购买或出租房地产或个人财产或其中的任何权益;全面管理发展及建筑项目;规划、组织及管理与楼宇居住有关之居所、服务、供应及其他设施;透过调停、判决、仲裁等方式解决因上述执业而产生的争议。近期,香港测量师学会正在推动非金融类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
    香港测量师学会所有会员均可参与以上业务的辅助性、技术性、基础性工作,但只有正式会员(资深专业会员和专业会员)才有报告签字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条例对从事测量相关业务的资格资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可理解为香港测量师的法定业务,如:《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和《证券及期货条例》,均规定相应估值服务应由具备资质,并受专业组织管理的测量师提供。此外,保险及银行业也有关于评估业务须由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出具报告的规定。
    只有香港测量师学会的正式会员(资深专业会员和专业会员)才可申请在测量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登记为注册专业测量师。注册专业测量师可从事法定业务。(中评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