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会员入会(条件、权利义务、程序)

入会条件和程序

对资产评估行业做出重大贡献的社会人士,或境内、外知名人士,由中评协秘书处提名,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以成为名誉会员。

权利义务

名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通过中评协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中评协举办的学习和专业培训;   

 4.参加中评协组织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5.优先获得中评协的资料、书刊及行业网络信息资源;

 6.被提名为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7.对中评协工作有监督、建议权; 

 8.对中评协给予的自律惩戒有陈述权和申诉权;

 9.按规定退会。

名誉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中评协章程;

      2.执行中评协决议和制度;

      3.接受中评协监督和管理;

      4.维护会员团结、行业职业信誉和中评协声誉;

      5.承担或协助完成中评协委托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