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立业之本,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2003年4月28日,青海省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针对在省内行业业务质量监督检查中,曝露出的执业机构执业质量不高,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够乐观等现象,本着提升行业公信力,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更好地为本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精神,特制定《青海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提升全省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行业职业道德是所有执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做为一个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首先要带头遵纪守法,学会与同行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尤其是事务所负责人,要有一个好的品德,其品德的高低,在待人接物、言行举止、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都能反映出来,绝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做损害行业形象的事,拆同行的台,对此,各会计师(资产评估)事务所要在所内着重开展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内容的诚信教育,将此项工作制度化,不仅要教员工如何做事,还要教员工如何做人,要培养一批道德和业务水平都很高的人才,并于每年10月份将本所开展诚信教育的培训内容、时间等以书面形式报省注协,省注协将把此项工作作为事务所年检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各执业机构要加强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我省后续教育培训制度规定,执业人员接受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8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接受脱产后续教育的时间三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中每年接受脱产后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各执业机构要根据该规定要求,结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于2月份之前制定出年度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培训目标和计划,报省注协备案。省注协将采取三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

1、在省内建成远程教育基地;

2、充分利用中注协和国家会计学院的培训资源;

3、选派人员去省外会计师事务所学习。与此同时协会将深入调查了解执业人员的培训需求,改进培训方法和培训内容,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培训效果。

二、强化行业制度建设,提升行业专业服务的独立性

根据中注协有关诚信档案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注协从2003年开始开展本省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建立执业者失信和处罚的记录、披露制度,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惩罚。把诚信档案与行业的监管和资格管理结合起来,将诚信档案记录作为业务考核和资格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执业机构的内部治理机制,搞好执业机构自身建设,促进执业机构健康发展

事务所作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独立主体参与市场服务,其内部治理机制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其自身的经营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执业机构要加强对本身运作情况的研究,以高效、公平、透明为原则,充分考虑行业的特点和本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防范执业风险。各事务所要努力培育自我约束机制,健全股份管理、收入分配、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基金管理、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各项制度必须经董事会(管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在研究决策有关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重大利益的问题时,应邀请员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把事务所建设成机制合理、决策严谨、风险控制有效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执业机构。

四、强化行业自律性监管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

(一)完善的行业监管制度是有效实施行业业务质量监管,维护行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障。要把监管重心前移,实行事前提醒、事中服务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全过程业务质量监管制度。在全行业实行业务报备制度,一年报送两次,每年7月1日前报送上半年执业情况,次年1月底之前报送全年执业情况;在全行业实施和完善谈话提醒制度,对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对事务所负责人或相关注册会计师进行谈话提醒:1、违反法律、法规的;2、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规定的;3、已确认有违规、违纪行为,但不构成行政处罚的;4、其他有必要谈话的情形。

(二)对执业机构恶性压价、相互拆台、同行诋毁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省注协将加大惩戒力度,克服“吃子孙饭”现象的蔓延。适当时提高现有的收费标准,为事务所的发展创造条件。

五、加强协会建设,提高协会服务水平

加强协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为会员服务意识,急会员所急、想会员所想,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充分发挥协会的服务、监督、管理和协调作用。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研究和完善新形势下行业协会自律化运行机制,建立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完善协会决策程序,使协会的决策能够充分体现行业发展要求,维护公众利益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合法权益。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下大力气改进协会的工作作风,加强协会制度建设,完善协会秘书处人员管理、财产管理、公文处理、信访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积极研究和探索行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

协会今后将采取形式多样的行业宣传活动,积极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充分利用协会刊物和网站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基础性宣传工作和行业诚信建设宣传工作,密切行业与新闻媒体等方面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反映和介绍行业动态和建设成就,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行业正气,鼓舞士气,激励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积极向上,自觉地抵制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良行为,为行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