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签署《诚信公约书》

为了提高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整体形象,贯彻落实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的要求,认真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全行业倡导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推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职业道德,牢记职业责任,提高执业质量,促进行业发展。经全省114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共同倡议,于2003年1月19日在昆明隆重签署了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公约书》。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公约书》主要从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品德;诚信立业,诚信建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严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杜绝虚假报告;增强服务意识,尽职尽责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加强职业后续教育学习,努力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加强组织机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进行业团结,搞好所内团结,促进共同发展,维护整体形象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总体要求,要求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同时,也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及客户给予监督。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诚信公约书》的签署,对促进全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秩序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