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评协建立资产评估机构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为贯彻落实中评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9〕62号),安徽评协近日修订发布了《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皖评协〔2022〕5号)。管理办法首次建立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使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与评估机构业务发展的实际相适应,实现课程设置、师资安排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不断提升继续教育的层次与水平,以绩效考核促进继续教育更有特色性、更有针对性、更具时效性,以满足资产评估日益增长的新业态、新知识的需求。

安徽评协继续教育绩效评价指标由3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和12个三级指标构成。内容包括培训投入、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合理可行,依据充分,做到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全程监控、结果运用。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不低于“良好”,年度评价结果为“差”的,取消资产评估机构内部培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