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2012〕24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利用专家工作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现予以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