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报告委托方了解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能力和专业特长,应有关报告委托方要求,请你机构将本机构专长及专家情况上报协会。请于7月18 日前将自荐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传真至中评协注册监管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信箱。
联系人:李念辰
联系电话:88191762
传真:88191746
电子信箱:lnc@cas.org.cn
附件:
1. 资产评估机构自荐表
2. 代表性资产评估项目简表(附表一)
3. 注册资产评估师或其他专家情况表(附表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