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3年行业培训工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师参加培训。

二、参照本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2023年培训计划,于3月27日前将培训计划录入行业管理平台。

三、加强对本地区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核备案。于5月29日前,在行业管理平台完成本地区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核备案工作,并对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附件: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23年培训计划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