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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第二批资深会员重新审定的通知

中评协[2014]32号

    第二批资深会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评审的第二批资深会员的有效期将于2014年9月届满,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243号)的规定,中评协需对该批资深会员资格进行重新审定。为做好本次资深会员重新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审定范围

  本次重新审定范围为2009年9月中评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批资深会员,共18人(附件1)。

  二、重新审定要求

  (一)资深会员应当向中评协提出重新审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附件2),其中: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时限均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

  2. 自述材料(附电子版),评估专业论文、专业著作以及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情况介绍及对资深会员的认识;

  (2)拥有资深会员资格的5年中,在评估理论上的创新点;

  (3)执业会员列举近5年承担的在业务创新以及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代表性的5个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并具体说明该项目专业难点、创新点以及本人发挥的作用;

  (4)在评估行业建设、专业建设和协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5)如通过资深会员重新审定后,对未来的展望。

  自述材料不超过3000字,并与审定表中相关内容相互衔接。

  (二)请申请重新审定的资深会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信息准确、完整,并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中评协会员部。

  联  人: 王诗天

  联系电话:(010)88191735

  电子邮箱:huiyuan@cas.org.cn。

  附件:1. 第二批资深会员名单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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