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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征集《中国会计年鉴》(2016)增刊——《资产评估卷》相关材料的通知

中评协办〔20163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全面记录和反映2015年度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中国会计年鉴》(2016)增刊——《资产评估卷》(以下简称“《年鉴》”)。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协助提供2015年资产评估工作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各地方协会协助提供、征集的材料及要求
(一)地方协会需报送材料
1.2015年省级领导关于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
2.地方协会2015年工作相关照片2-3张。要求选送的图片与本地资产评估重要工作相关,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照片应标注详细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要内容。照片的电子版不小于3Mjpg格式。
3.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现有网络媒体情况并填写《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需地方协会向所辖地区相关机构征集的材料
1. 2015年评估行业担任各级(乡镇以上含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情况并填写《资产评估行业人大、政协委员统计表》(详见附件2)。
2.201311日至20151231日资产评估行业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情况并填写《资产评估行业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3)。
3.2015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以下简称“前百家机构”)(详见附件4)每机构征集一篇反映本机构2015年度工作的文字稿件,内容包括机构建设、业务情况、专业特点、行业贡献等,篇幅1500 2000字。
4.证券评估机构现有网络媒体情况并填写《证券评估机构网络媒体一览表》(详见附件5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稿件请参照《年鉴》稿件编写要求(详见附件6)突出本单位特点和业务特色,内容真实客观,文字简洁流畅,不说虚话、套话,禁止报送不宜公开对外宣传的内容。
(二)请相关地方协会于2016920日前将本地区所有稿件审核、汇总,并在机构报送稿件纸质版上加盖地方协会公章后上报中评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层 中评协宣传部
收 件 人:林引玲
联系电话:13552787480
邮政编码:100045
(三)上述材料电子版内容请分别发至中评协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具体如下:
1.2015年省级领导有关文章及地方工作相关照片,请发至中评协综合部。
联 系 人: 赵 林
    话: 010-88339691
    箱:zhaolin@cas.org.cn
2.前百家机构工作情况稿件请发至中评协注册部。
联 系 人:刘春霖、王昭力
联系电话:010-88339674 88339678
邮箱地址:liucl@cas.org.cn
3.《资产评估行业人大、政协委员统计表》请发至中评协人事部。
联 系 人:王哲为
联系电话:010-88144207
邮箱地址: wangzhewei@cas.org.cn
4.《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资产评估行业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统计表》以及《证券评估机构网络媒体一览表》,请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联 系 人:陈乔冬
联系电话:010-88339653
邮箱地址: chqd@cas.org.cn
三、其他
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相关地方协会、证券评估机构及前百家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工作,将各自信息填报在《2016资产评估年鉴联系人汇总表》(见附件7),并发送至中评协宣传部。
前百家机构请于20169 20日前加入前百家机构联系人QQ群(群号439280527)。
附件:
1.《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
2.《资产评估行业人大、政协委员统计表》
3.《资产评估行业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统计表》
4.2015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单》
5.《证券业评估机构网络媒体一览表》
6.《中国会计年鉴》(2016)增刊——《资产评估卷》稿件编写要求
7.2016资产评估年鉴联系人汇总表》
 
 
                                                                         201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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