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圆满结束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0)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357)的精神和要求,我省财政厅、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财政厅分管厅领导、协会会长任组长,财政厅企业处和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执业质量检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次检查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要求和步骤,召开了“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动员暨自查培训会”,按计划组织完成了2013年云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本次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主要特点和初步成效:

    一是资产评估机构自查积极认真,自我提高质量能力不断增强。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自查是今年新增的检查内容,对此,机构高度重视,由机构负责人牵头,制定了自查计划,安排执业技术较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以下简称“评估师”)专门负责自查工作,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集中力量,加班加点,按时完成了自查工作。我省共有72家机构全部开展了自查工作,共自查资产评估报告481份,占被检查机构该年度4196份报告的11%。通过自查使机构充分认识到自查工作是实现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增强机构提高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的内在能力。

    二是抽查回查严格仔细,以检促质扎实有效。办公室选聘了20位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和执业经验丰富的评估师组成5个检查小组,对抽取的12家机构进行抽查,对去年检查过的15家机构进行回查。共抽查、回查83份资产评估报告,得分在80分及以上6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7%;得分在70---80分(不含80分)的36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43%;得分在60---70分(不含70分)的39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47%;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3%。通过抽查回查,使被查机构对提高执业质量的重要性和执行准则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对去年检查过的机构进行回查,进一步督促机构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机构和评估师更加注重规范执业、道德执业,审慎执业,切实加强了监管,提高了行业执业质量。

    三是全面总结分类整改,树立行业发展正确导向。办公室对检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一致认为各被检查机构总体情况较为良好,不存在重大的违规执业和违法问题。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制定了约谈、限期整改、强制培训等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及时实施落实。下一步,办公室将对自查完成较好、内部管理规范和执业质量好的机构、评估师及表现较好的检查人员将视情况通报表扬。以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行业发展正确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