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

中评协惩戒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三届二次理事会议)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需要,中评协理事会设立了惩戒委员会,现将惩戒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和成立以来主要工作以及未来工作计划简要说明如下:

 

一、   惩戒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中评协惩戒委员会是中评协理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行使自律惩戒职权的专门工作机构。经第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成立于20058月。惩戒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由17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委员主要包括中评协执业会员,中评协秘书处工作人员,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相关行业专家、学者,法律专家等。惩戒委员会现任主任委员张美灵,副主任委员候本领、陈思。

惩戒委员会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

(二)审议有关自律惩戒的制度和办法;

(三)向中评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中评协会员自律惩戒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资产评估自律惩戒方面的相关政策建议;

(五)决定对涉嫌违规的会员是否给予自律惩戒,以及给予自律惩戒的种类;

(六)监督自律惩戒决定的执行;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惩戒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计划;

    (八)向理事会提交年度自律惩戒工作报告;

    (九)中评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主要工作

   

    中评协惩戒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惩戒委员会职责,在各位惩戒委员的共同努力和协会秘书处的积极配合下,完成了历年工作计划,较好地发挥了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督促机构和评估师自觉执行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规范执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惩戒委员会成立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对政府有关部门批转和移交的专项案件进行审议并作出处理决定。

200510月,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对国务委员华建敏同志批示的,国务院第449期《专报信息》反映的虚假评估造成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所涉及的安徽某会计师事务所、河北某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评估师违规事实进行审议,并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对2家机构及4名评估师作出了相应的自律惩戒决定。

20063月,对审计署移送处理书(审法移〔2004350号)反映的有关问题涉及的珠海市某机构及签字评估师的违规事实进行了审议,并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对2名评估师作出了相应的自律惩戒决定。

200612月,对国资委产权局《关于移送芜湖一汽扬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有关问题的函》(国资产权函〔200644号)所涉及的安徽某机构及签字评估师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审议,并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对2名评估师作出了相应的自律惩戒决定。

2.审议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办法。

对中评协秘书处起草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细则》、《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进行了审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为这些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顺利出台提供了保障。

3.审议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对存在违规问题的机构和签字评估师作出自律惩戒决定。

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的规定,2007年中评协首次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标志着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由随机性向制度性的转变,按照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资产评估协会应当每年组织开展自律检查工作,2008年中评协继续组织开展了自律检查工作。两年来,中评协共对29家特别团体会员进行了自律检查,并向惩戒委员会提交了检查发现的有关违规问题。惩戒委员会对中评协秘书处提交的2007年和2008年自律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对7家机构、3家分支机构和17名评估师作出了自律惩戒。

4.审议投诉举报案件并作出处理决定。

对中评协秘书处受理并提交的投诉举报案件材料进行审议,并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1家分支机构和2名评估师作出了自律惩戒。

5.根据工作需要,完善了惩戒委员会的基础建设。

根据惩戒委员会委员的工作变动情况,提出了调整惩戒委员会委员的建议。经中评协三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和增补了部分委员,为惩戒委员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以及行业自律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提供了基础保障。

6.参与了年度特别团体会员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的准备工作。

惩戒委员会部分委员在中评协举办的特别团体会员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培训班上,对检查底稿的使用和编制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检查人员正确理解和填制底稿以及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基础的保障性工作。

7.参与了年度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案例集的编审工作。

为反映行业自律检查中发现的好的执业经验和具体的执业质量问题,提高认识,规范执业行为,中评协从检查人员编写的检查案例中选取了部分有借鉴意义的检查案例,惩戒委员会部分委员积极参与了对所选案例的编审工作,检查案例集已汇编成册,供行业内部使用,并得到了机构和广大从业人员认可,为行业规范执业行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8.积极回应被惩戒会员的申诉要求。

按照行业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2008年惩戒委员会部分成员列席了中评协申诉委员会会议,回答了申诉委员会的有关提问。由于惩戒事实清楚、惩戒依据充分、惩戒程序规范,申诉委员会最终维持了对提出惩戒申诉的2家机构和5名评估师的原惩戒决定。

9.配合财政部等部门核查专项案件。

2008年惩戒委员会部分委员积极配合财政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分别赴哈尔滨、河南、湖南等地参加了3个专项案件的实地核查工作,并根据核查情况草拟了专项调查报告。为政府部门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提供了专业服务,为政府部门加强市场经济管理提供了参考。

 

三、惩戒委员会未来工作计划

 

中评协惩戒委员会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认真履行惩戒委员会职责,继续发挥好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为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贯彻实施,规范评估行业的执业行为发挥应有的作用。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做好有关政府部门批转和移交的专项案件的审议和惩戒工作,并监督有关惩戒决定的执行情况;

2.继续做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的审议和惩戒工作,并监督有关惩戒决定的执行情况;

3.做好日常发现的有关投诉举报案件的审议和惩戒工作,并监督有关惩戒决定的执行情况;

4.继续完善惩戒委员会的基础建设。对现有自律惩戒办法的执行情况作必要的了解,并根据反馈意见作进一步的完善;

5.对中评协制定的行业自律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6.根据新发布的评估准则,参与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底稿的修改完善工作;

7.继续做好检查案例和惩戒案例的编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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