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责任鉴定

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三届二次理事会议)

一、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基本情况介绍

 

执业责任鉴定工作是协会新开展的工作,主要是为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需要,维护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行业协会的专业独立性和权威性角度,对资产评估中的执业责任进行鉴定。在业内人士的普遍呼吁下,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于2006年初成立。

该委员会共有成员21人,其中主任委员为中评协杨松堂副秘书长,副主任委员会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和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莲萍。其他委员为来自相关政府、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中评协、地方协会、评估机构的业内专家。

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向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执业责任鉴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审定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专家人选;讨论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重大或疑难案件,并形成执业责任鉴定意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计划;审议年度执业责任鉴定工作报告等。

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具体办事机构(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中评协专业指导部(现更名为专业监管部),近年来重点受理了由公安、检察、法院系统、国家相关部委等委托的评估报告案件,鉴定结论得到了各方的认可。

 

二、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近几年来的工作

 

()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

2006年研究制定了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工作细则,并通过常务理事会的审议。

 ()初步建立一支责任鉴定专家队伍

通过具体评估报告案件执业责任鉴定实践,充分发挥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各位委员和有关专家的作用,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建立一支责任鉴定专家队伍。

(三)具体承办的主要案件:

12006年承办了辽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的评估报告责任鉴定案件,组织专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得到了相关方的认可。鉴定的专业问题主要涉及收益法的应用,资产是否漏评、低评,价值类型及评估假设是否合理等问题。通过该案件,为执业责任的鉴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2007年重点受理了中纪委(某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和回购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某商务大厦项目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福建省评估协会(某宗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有关问题)、甘肃省评估协会(旧机动车项目评估)案件。

32008年重点受理了国资委(某国有企业整体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有关问题)、国家农开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评估有关问题)、中央电视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国有土地出让等问题)等单位委托的案件,并完成有关工作任务。此外,还对深圳公安局、云南评协、贵州评协、宁波评协提出的有关评估报告问题进行了专业论证,提出了论证意见。

42009年重点受理了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移交的涉及评估的案件,进行专业论证和鉴定。

针对有关部门委托的评估项目有关问题,我们每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先后形成鉴定意见和相关问题分析报告,对相关问题的鉴定意见进行充分讨论与研究,对案件进行慎重处理,不倾向任何一方当事人,鉴定结论得到了有关各方的认可;通过组织开展对涉及评估问题的案件的专业鉴定和论证工作,树立了评估行业良好专业形象和专业权威。

(四)组织编写执业责任鉴定工作的案例集。为充分反映执业责任鉴定的工作成果,在已积累一定的案例基础上,启动组织编写《资产评估执业案例》工作,以便注册评估师规范执业提供参考,目前这项工作正要进行之中。

 

三、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下一步初步工作安排

 

根据当前中评协工作实际情况,下一步中评协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初步工作安排是:

1.完成有关部门委托我会进行鉴定的相关评估问题。

2.完成组织编写责任鉴定工作案例工作,为评估师风险警示教育提供素材。

3.不断总结执业责任鉴定工作经验,形成比较完善的专业鉴定论证机制,进一步完善执业责任鉴定工作规程和专业指导工作规则。

4.与相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