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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认识,新的高度——《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启发*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5-06-01 04:55:36 [访问次数] 

 

2005-4-14 10:54:07  王少豪  阅读180次

 

企业价值评估本来是资产评估行业里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其评估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的整体价值、企业全部股权或部分股权的价值。中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创立伊始大多数评估师就主要从事于这项业务,但是由于学习和应用方法的局限。对其实质和内涵的认识多半还停留在企业资产价值累加的局部。继发布一系列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之后,现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又正式发布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为广大注册评估师和使用企业价值评估服务的各方人士提供了一个重新认识和学习企业价值评估的契机。

以往的局限有着历史的原因。由于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末期,当时引入了美国等西方国家最基本的资产评估的概念,原理和方法。时逢中国改革开放的浪潮骤起,大量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为资产评估行业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契机。资产评估的业务及队伍均得到迅猛的增长。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规范化公司制改革成了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业务来源。对企业资产进行单项资产评估加和的方法成为主要的评估方法。在那时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保证当事人双方的权益,以账面值为主要依据的资产加和评估法还是能够基本上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出资产和企业的公平市场价值来。较好地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在促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等方面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使年轻的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在资本市场产权交易的中介服务中确立了不可或缺的地位。

然而时至今日,尽管企业价值评估这个术语已经被行业内外的大多数人所接受,企业价值评估的概念也在逐步深入人心,但是对于企业价值评估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的,至少是赶不上世界飞速发展的形势。其实质的内容和丰富的内涵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了解、学习和熟练掌握。

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加速世界一体化进程,而且自身经济体制仍在继续不断深化的目前形势下,市场的不断扩大、领域的不断增加以及面对问题的不断深入和多样性将对或已经对评估行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它将有可能是行业发展曲线上一个关键的拐点。因为目前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两个重要的特点就是:1.中国加入了WTO,加速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2.以高新技术为动力的新经济的迅速崛起。这两点变化都将对中国的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行业今后的发展产生意义深远的重要影响,

首先,由于当前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大大加快,资产重组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进行。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无论是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还是国际财团进入中国的资本市场,都要求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走向与国际同步的道路。这意味着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将会遇到更多的涉外业务。这就要求我们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必须熟悉WTO的规则,熟悉国际惯例,熟悉国际通用和公允的评估原理与方法。参与行业的国际竞争。

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进程不仅扩展了中国企业价值评估市场的吸引力,同时也表现为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多元化的趋势已经初见端倪。这评估业务呈现的多样化不仅仅是因为资本权益主体的多元化,除了国有资产外更有大量的民营资本、外商投资以及各种股份经营有限责任等等。同时也是因为随着以信息产业为主导,以高新技术为推动力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产业类型和大量高新技术企业出现,以及崭新的经济运行模式等等都给资本的运行带来更多的风险和变数,这是以往以资产为基础的成本途径评估思路所无法胜任的。必然给资产评估或企业价值评估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我们的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不再是那些千篇一律的企业改制,手中的武器也不再是以往万应灵丹的资产加和法。资本市场的收购兼并、合资重组,金融企业的抵押担保、保险业务,交易咨询、课税评估,员工期权评估、租赁资产转让,特别是网络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新型传媒企业、文化体育产业等等新的评估业务范围将大大促进企业价值评估行业从理论到实践更上一个崭新的平台。

实际上国外发达国家的企业价值评估业在近十年内也取得了迅速的发展,比起我们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引入资产评估概念时的状况也有了许多的长足的进步。例如在美国评估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房地产评估是评估行业中人数众多和十分重要的一个分支。然而近年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企业价值评估的巨大市场需求,促进了评估的这一分支迅速发展,成为评估行业中一个应用前景广泛、理论研究突出并具有相当特色的专业分支。在各种评估类的专业教材和出版物中,企业价值评估出版的专著最多,评估类期刊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也最多,各种国际评估会议中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学术报告也最多。比如说,在ASA20022003年度的专业出版目录中,出版的教材和专业书籍一共有50本,而其中专门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多达 23本,几乎接近于全部出版物的50%20037ASA在美国佛罗里达举行的国际评估大会上,各个专业分支都举行了专题演讲并发表论文。这其中企业价值评估专业举行的专题讲座有14场,其他各专业分支情况是:珠宝评估7场、机器设备与技术评估9场、个人动产评估8场、以及房地产评估8场。

然而企业价值评估这个独立分支的形成,并不仅仅是因为传统的不动产评估方法的缺陷和不足,而是一种评估思路的变革。由于新经济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崛起,给评估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不是单纯的某个实物资产,而是这些形形色色的资产的组合,是资本。所以评估师要对整个企业的财务报表、历史数据、市场前景、行业发展、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等等均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还要对企业中最难以琢磨,而又是最重要的资产--无形资产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评价。这是与长期以来由于房地产评估所形成的一套对于单项资产的全面考察和分析的方法与思路有所不同的。而且,由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特殊地位将比单项资产在商品市场或其他资产交易市场上的情况要复杂的多,所以评估的时候,不得不考虑与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有关的许多问题:如企业的债权债务、控股权益、流通性能、股票期权、职工持股、少数股权以及优先股票等等。涉及到企业的金融、财务以至法律等诸多方面,是比其他各类单项资产的评估都要复杂和需要深入探讨的一个课题。正是鉴于上述的这些原因,国外评估界、会计界、法律界乃至金融界都感到这样一个评估专业分支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

今天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正式发布,也就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中这一专业分支的技术轮廓初步显现。企业价值评估毕竟是一个内涵丰富的专业分支,需要我们重新认识的地方很多。但根据目前我国评估行业内评估师工作现状以及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对评估的认识,本人在学习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时的体会,感到需要着重认识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股权价值的评估

由于多年来对于评估的认识仅限于资产的范畴,所以对于股权价值特别是部分股权价值的评估有一些准备不足。这从我们以往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内容可见一斑:在规范中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整体的评估操作,然而就没有股权价值的评估。股权不同于任何具体的资产,虽然也有人想把它定义为无形不动产,但是它毕竟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他的交易比任何具体的资产,甚至是无形资产都要复杂的多。随着我国企业股份制的深入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扩大,各种层面的企业股权交易将越来越频繁。股权价值的评估也会成为我们企业价值评估的一项主要的业务。通过学习指导意见,注册评估师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被评估股权的比例、状况和性质。如指导意见第三章第十二条()所示,评估师应当明确评估的对象及其权益状况。以及第三章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谨慎区分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在评估报告中明确说明。由于以往的操作规范以及评估报告规范格式都没有提到或没有强调这一点,所以大部分评估师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时,无论是全部股权或者是部分股权,都在报告中写为企业整体价值评估,而没有明确说明本次评估对象是全部股权还是部分股权,所占的股权比例为多少,以及股权的性质如何。根据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以后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应当对企业的股权分布与持股状况,被评估的股份比例均有一个清楚的交待,而不是一上来就把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一列上,然而却不知道企业股东分布及各股东持股状况。从而也就无法对评估对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还如何能够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如某案例的评估目的就是这样描述评估对象:本次评估目的是为遗产税目的,提供某公司8.98%的非流通股、非控股普通股权,于某年某月的公平市场价值意见。就能比较全面明确地介绍了被评估股权的基本情况。

其次,对于被评估的股权性质要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是控股权还是非控股权,是流通股权还是非流通股权?因为这涉及到评估价值的溢价或折价的问题,对于最后的价值结论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评估实践中遇到最多的是评估非上市公司股权和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的问题就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评估师应如指导意见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所示: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知晓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披露是否考虑了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现实的问题不能回避。尽管我们现在国内对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价值差异的研究还十分有限,但评估师还是要积极面对和考虑其股权的折价问题。特别是随着CAPM模型的应用推广,国内很多评估公司在合理确定折现率时都是采用上市公司的公开参数,这样用DCF评估出来的价值就必须考虑非流通性的折价问题。实际上,尽管美国评估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十分活跃,但也只能停留在大量数据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而也未能上升到成熟数学模型的阶段。

二、关于收益法的应用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我国评估师最常运用和评估服务使用者所最易于接受的评估方法多为资产基础法,即所谓的成本法。然而目前国际评估界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或实体绝大部分情况都是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为了使我国的企业价值评估尽快与国际接轨,本指导意见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这就是说必须还要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这与此前我国业界所要求的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之后,再用收益法进行验证的做法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但是由于收益法和市场法在我国评估界的应用有限,特别是市场法的实际应用更少。所以也影响了社会各界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了解和认同。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采用收益法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日益增多。而我国的资产评估师以前大部分是与会计有关的专业毕业的学生。近年来也有许多是工科或其他贸易等专业毕业的本科生。他们虽然都通过了注册评估师的职业考试,但是由于没有经过坚实的企业价值评估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获得资格后很多人也是无法独立胜任运用收益法或市场法的评估工作。同时又由于目前大部分事务所仍然是以会计业务为主而兼营评估业务的事务所,重置成本法的流行,使得加入评估师队伍的新鲜血液无法掌握企业价值评估中最基础而又最核心的收益法知识。加上整个行业内部对于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运用的指导还没有开展,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许多评估师多从现有的价值评估出版物中寻求理论支持。而这些出版物多为投资银行或大专院校翻译出版的有关企业价值评估在证券评估或价值管理中应用的教材,虽然能够解决一部分理论模型与分析计算的问题,但是还是不能解决职业评估实践中的许多实际问题。最终在评估实践中运用收益法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以至于社会上产生许多对于收益法应用的质疑和非议。

现在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的发布,为我们提供了收益法应用的指南。收益法和其他评估方法一样并非十全十美,但它的评估思路确实最能反映企业价值评估原理。所以对于中国资产评估行业来说,关键不在于评估方法,而在于我们对于收益法的了解和掌握,当务之急就是学习和推广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同时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和所有的分析方法一样,由于它对原始数据的依赖性、测算模型的预测性,导致未来实际结果的不确定性。我们首先自己要认识到并要告知客户的是:评估为何与会计有质的区别就是在于它的许多不确定性。由于我们以前的评估大量使用单项资产评估的成本法,从而使客户甚至是评估师自己也在许多问题上存在认识的差距。所以在收益法的应用上,我们认识问题的思维方式、考虑角度都应该有所调整。虽然说,我们目前的市场完善程度和市场参数的获取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这并不是说就不可能采用国际通行的分析和评估的方法。事实上,即使在市场经济十分发达的国家里,价值评估中也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需要分析师和评估师进行分析和判断。而并非有确定公式推导出确定的参数来。所以说,企业价值评估中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等与国际惯例接轨方法的应用并不尽仅是技术上的问题,而还有观念上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地宣传和实践新发布的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积累,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的应用也能达到和今天资产加和法运用一样的熟练和自如。

 

(作者单位:北京康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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