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0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评协2007年培训计划安排,我会将于200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在深圳举办“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知识产权管理及资产评估相关政策介绍;
2.知识产权法及相关知识;
3.专利权与专有技术评估;
4.商标权评估;
5.计算机软件及网络评估;
6.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
7.专题研讨:知识产权评估中的难点问题。
三、培训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及评估行业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
2007年5月16日–5月19日,2007年5月15日报到。
五、培训地点
深圳市人民大厦;联系人:李信民
联系电话:0755-33366666-1998;手机:13924668188。
六、培训费用
学员食宿费自理,每人260元/天,报到时交付。
七、报名事项
1.为保证培训效果,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我们根据各地评估机构的数量及规模,提出了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请各地方协会根据名额分配表组织本地区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参加培训。
2.请各地协会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报名表》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培训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李念辰
联系电话:010-88191855;传真:010-88191807;
E-mail: lnc@cas.org.cn。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联系人:卢笛、刘亚静;
联系电话:0755-83883755、83883716;传真:0755-82912673;E-mail:szld@cicpa.org.cn
八、交通指引
人民大厦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方位图如下:
乘坐火车的学员可乘地铁到香蜜湖站下车;乘坐汽车的学员到特区报站下车;乘坐飞机的学员可坐机场330大巴到投资大厦站下车,过立交桥涵洞即到人民大厦,票价20元。
九、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将所在评估机构在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于2007年4月20日前发至中评协培训部李念辰,E-mail: lnc@cas.org.cn。
2.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培训手册》,以便进行培训学时登记。
附件1: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名额(人) |
单位 |
名额(人) |
北京 |
20 |
广东 |
8 |
天津 |
2 |
广西 |
1 |
河北 |
1 |
海南 |
1 |
山西 |
2 |
重庆 |
6 |
内蒙古 |
1 |
四川 |
2 |
辽宁 |
3 |
贵州 |
1 |
吉林 |
1 |
云南 |
1 |
黑龙江 |
1 |
西藏 |
1 |
上海 |
10 |
陕西 |
2 |
江苏 |
7 |
甘肃 |
1 |
浙江 |
4 |
青海 |
1 |
安徽 |
2 |
宁夏 |
1 |
福建 |
1 |
新疆 |
1 |
江西 |
1 |
深圳 |
6 |
山东 |
6 |
厦门 |
1 |
河南 |
3 |
宁波 |
1 |
湖北 |
3 |
大连 |
1 |
湖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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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知识产权资产评估培训班报名表
协会盖章: 填表日期:2007年 月 日
序号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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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机 构 名 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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