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召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座谈会

 

2006818上午,中评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主持召开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与评估座谈会”。

中国证监会于731发布了收购办法,将于91日起实施。为探讨收购办法对评估行业的潜在影响,中评协邀请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等企业界代表,以及部分评估机构代表进行座谈,分别从企业和评估行业角度对收购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评估问题进行研讨。

企业界代表认为,收购的核心是定价问题,对企业自身来说,对估价的要求是永远存在的;对于评估行业而言,收购办法的出台并没有改变问题的实质,即应当对企业内在价值进行合理的估值;收购办法强制性地要求,公司进行管理层收购时,必须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希望评估机构能够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

评估机构代表也从评估行业角度对收购办法发表了意见,认为收购办法为评估行业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对评估行业的发展有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评估行业带来了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评估机构的执业风险。评估机构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求,发挥评估行业为资本市场发展服务的职能。

刘萍秘书长肯定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并结合在证监会重组委的工作经历指出,收购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各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为评估行业拓展业务提供了新的平台;收购办法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当认识到就目前现状而言并非所有评估机构包括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都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评估机构、评估执业人员应当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为改善外部环境而努力的同时,从自身入手,苦练内功,提高素质;同时评估行业要和其他中介服务行业要在为资本市场的服务中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推动证券市场收购行为的高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