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

  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25日为2014年财政系统司(厅)长、专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专题研讨班暨财政部司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做专题讲座时表示,财政部门将全面落实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推动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刘建华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刘建华指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一是党组(党委)负责人要重视党内职务,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党组(党委)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此外,要选准党风廉政建设的“抓手”,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要严格监督,加强纪律监督、作风监督;二要严肃查办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三要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四要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勇于担当,严格执纪问责;五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刘建华表示,财政部门是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部门,她希望所有学员在制度约束的同时,要加强自我约束,始终做到面对腐败不羡慕,遭遇腐败不动心,拒绝腐败不后悔,以清正廉洁的作风更好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