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资产评估专业优势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资产评估的价值发现、判断、管理的专业服务功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上市企业资产状况。其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并购重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20日,2021年以来A股IPO发行上市企业共计691家(不含北交所),共有74家评估机构为其中670家发行上市企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即评估机构IPO参与度高达97%。其中排名前10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企业总数为355家,占被评企业的52.99%。

充分发挥专业能力

IPO上市工作是由企业和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共同协作完成的、周期较长的系统工程。

“截至今年8月20日,我们机构IPO项目家数为72家,市场占有率达10.75%,在资产评估机构中IPO项目量排名第一。”据中国证监会第六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传军介绍,资产评估机构在参与企业IPO上市评估工作中,可以通过为拟上市企业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帮助企业系统梳理、夯实资产,完善相关财务管理特别是资产管理制度,保证拟上市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规范企业上市行为,维护交易公平和投资者利益,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IPO上市会涉及股份改制,而股份改制时应需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同样规定,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无论是否涉及国有资产,企业在股份改制时均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对此,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首席评估师夏天认为,企业在IPO过程中,可能涉及股权整合、产业整合、股权激励等经济行为,资产评估机构均可以为其提供以股权或资产交易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服务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公允价值评估。同时,评估机构可以发挥行业优势,针对IPO企业内部的资产管理流程和规范提供尽职调查服务,为企业未来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和意见。

“为拟上市企业IPO申报报告期内的资产提供财务报告目的相关评估服务,主要包括部分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外部并购产生的相关商誉减值测试评估、股权激励行为如员工入股可能涉及的股份支付相关评估……”王传军进一步解释道,资产评估机构还可以为拟上市企业IPO前的集团内部或关联方之间资产整合或业务整合提供关联交易作价评估服务以及部分资产处置(如房地产)涉及的课税评估服务;为拟上市企业IPO前的同行业横向并购或纵向产业链整合提供交易对价或合并对价分摊评估服务;为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中存在的部分不规范行为如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未进行评估、股份制改制未进行评估或聘请的评估机构不具备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等,提供相关追溯评估或复核评估服务等。

加大参与广度和深度

近年来,随着证券法、资产评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实施,企业IPO上市过程中需要资产评估服务已形成实践共识,评估机构逐步成为企业IPO上市四大类中介机构之一。

“由于企业IPO上市是系统工程,整体周期较长,涉及环节较多,如IPO申报前的内部资产整合、外部并购、融资定价,IPO申报准备过程中的股份制改制、减值测试、股份支付等评估服务需求以及IPO申报后监管审核评估相关反馈问题回复和解决等整个IPO全过程。因此,对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综合能力要求相对较高。”王传军表示,评估师应积极主动参与企业上市过程中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如与财务顾问、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分工协作,特别是碰到管理层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等评估相关疑难问题时,应立足专业和实务经验提出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避免为企业后续上市工作留下“后遗症”或增加不必要的上市规范成本。

但当前仍不可避免地面临部分难题。王传军说,多数评估机构参与企业IPO上市评估服务的环节主要停留在股份制改制环节,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服务价值有待进一步提升,而且评估机构在企业IPO上市过程中的地位和责任并不匹配。

他解释称,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看,评估机构与其他3类中介机构性质一样,在企业申报材料中均须签署相关承诺函和声明书,对企业相关事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当前“零容忍”的证券监管环境下,监管机构对所有中介机构一视同仁,一旦评估机构受到证券监管调查,其承担的已申报IPO项目将暂停审核,且不受理其签署的新申报项目,近年已发生多起类似案例,牵连甚广。评估机构的责任重大。

另外,评估机构在企业IPO上市过程中相对处于弱势地位,即使参与上市过程的整个工作,但由于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与其他中介机构相比,评估机构收费明显偏低。这与企业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对评估环节重要性的认知偏低密不可分,也与IPO上市过程中评估机构承担的责任以及较高的能力要求不相匹配,评估机构的价值难以真正体现。

质量是第一生命线

信息披露作为注册制改革中的“一条主线”,是IPO注册制能够全面、高效、顺利推进的核心基础,信息披露质量成为监管的关键。

“注册制对于IPO而言,是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从事前审核改变为事后问责、追责,对服务于IPO过程中的证券服务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需具备更高的风险意识以及执业标准。”夏天认为,不应将IPO资产评估业务视为风险较低的评估业务进行管理与执业,不能仅关注资产的价值发现功能,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也是需要得到足够重视的基础工作。

王传军认为,评估机构须坚持“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理念,坚守“底线思维”,坚决不踩“红线”,始终坚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执业理念”。一线执业团队须全员统一思想,将质控意识贯彻到项目执行全过程,从项目承接、现场执行、报告复核到底稿的归档,每个操作程序均是一步步“排雷”的过程。只有将质控意识内化于心并且落实到每项资产的现场勘查、每个公式的测算依据、每张底稿的编制复核等外化于形的操作程序中,才能完美地完成每个项目。

在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并实行注册制过程中,为进一步充分发挥资产评估价值尺度核心功能优势,更好促进全面注册制下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王传军看来,可主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提升。

一是进一步发挥资产评估在财务信息披露上的作用。拟上市企业披露的财务信息中有大量信息需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评估机构有着更专业的知识储备和理论基础,能够对此类信息进行价值判断,如在资产或商誉减值测试、公允价值计量、价值重估中发挥资产评估现时价值计量优势,起到比历史成本计量更为客观反映资产现时公允价值水平的作用,有利于提升拟上市企业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信息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释放资产评估专业估值定价作用的空间。注册制的核心要素之一是对发行标的市值进行预先评估,并采用市场化询价机制为股票发行定价。两者均涉及市场定价核心逻辑的价值判断,而专业价值判断本身就是评估师的专长。若能在相关制度设计中引入评估师对发行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形成独立客观公允的第三方价值判断,将对发行标的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独立性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