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资产评估法》早日出台

核心提示:鉴于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性很强,不仅应对评估师严格管理,还应对资产评估机构规范监管。
《资产评估法》能不能出台?这成为了每年“两会”时资产评估人的期盼。
自2006年开启该法起草工作,资产评估法已经走过了十年的漫漫立法路,直到2015年完成三审之后,仍未出台。
“两会”在即,今年,《资产评估法》能不能出台?相信这是每个资产评估人关注的焦点。
用法治助力供给侧改革科学规范
“希望资产评估法能够尽快出台。”作为关注资产评估行业立法多年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政策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俞明轩期盼着出台行业法,从而大力推进资产评估这一专业性很强的行业的发展。
俞明轩说,评估、会计、律师是市场经济中相互不能替代的3个重要的专业服务行业。
现在只有评估行业还没有专门的法律,与评估应有的法律地位不相称。
他说,有些问题迫切需要在资产评估法中给予明确和解决,比如,评估师、评估机构、评估自律组织的法律地位与相应的职责,评估协会履行简政放权后的自律职能的法律保障等,“期望通过资产评估法给予评估师专业尊严和法律地位”。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志明则告诉记者,目前除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诸多法律均涉及资产评估的规定:比如,《证券法》中规定了证券服务机构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并规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规定“公路收费权出让的最低成交价,以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价值为依据确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森林法》等相关法规中都规定了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尽管有这些零散的规定,但是未依法评估的情形依然非常严重。
“希望能加快评估立法。通过立法规范对行业、机构和评估师的管理,同时对评估行为作出规定。”杨志明说。
事实上,出台资产评估法,既能推进资产评估行业的依法管理,也将通过资产评估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科学规范。
而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管理者,北京资产评估行业秘书长汪宁则表示,资产评估不仅与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相关,而且与国家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都存在密切的关联。
比如当前资本市场需要资产评估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重大资产重组定价、国有资产在资本市场上的保值增值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以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特别是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从而为资本市场“减震”。
“因此,国家应将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纳入改革的顶层制度之中进行综合设计,通过行业立法实施严格的执业资格管理,进一步强化资产评估师的法律责任,提升行业的专业服务属性和在深化国企改革、规范资本运作、优化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汪宁说。
规范监管评估机构
鉴于资产评估行业的专业性很强,不仅应对评估师严格管理,还应对资产评估机构规范监管。
杨志明认为,对于资产评估的行业管理,先要强化对个人资质的管理。
对关系公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实施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要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个人评估报告质量档案,直至实行终身责任制。
同时,应加强对评估业务的管理,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评估执业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还应淡化对企业资质等与执业质量并无直接关系的因素的限制。
“机构是评估师施展才能的舞台,只有给机构充分的发展空间,做大舞台,才能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杨志明认为。
正如汪宁所说,除了资本市场外,资产评估行业还有一大服务主体是国有企业。
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已进入攻坚阶段。国有资产评估在整个评估业务体系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具有很好的专业历史积淀。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已经拉开大幕的形势下,如何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和国有资本流动的效率,关系到整个国企改革的成败,也需要资产评估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评估行业的规范管理至关重要。
为此,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院长马海涛认为,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应当加入有关行业协会,这样便于行业协会管理。
行业协会将评估师、评估机构凝聚起来,可以对全国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有一个统一的宏观把握。这样能及时掌握我国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发现评估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指导评估行业健康发展。
同时,也便于评估协会组织专业人才制定评估准则和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同时,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也可以享有行业协会规定的权利,如参与相关培训和分享相关资料等。
“特别是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评估师、评估机构加入协会,有助于评估数据库的建立,推动评估行业信息化建设,推动评估行业发展。”马海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