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千家未拿到GMP证书的药厂今日叫停

 

本报讯  “71日还没有拿到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药厂必须停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在规定期限内严格实施GMP认证,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淘汰那些生产技术装备及管理落后的企业,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也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与国际质量标准体系接轨并逐步走向世界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GMP组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此制定了分剂型、分步骤、限期强制实施GMP的规划,要求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或车间)在今年630日前必须通过GMP认证,否则一律停止生产。
  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630日前能够通过认证的企业约在3100家左右,占全国的61%。到71日,将有近2000家企业和近900家车间被迫停产,依法监督这些企业和车间停止生产药品的任务相当艰巨。这位负责人表示,即使如此,认证时限不会延期,认证标准不会降低。
  这位负责人说,630日前未通过认证的企业已经生产的合格药品,还可以在其有效期内合法流通,监管部门将对这些药品加强监督检查,进行质量追踪。(忠闻)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