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地区封锁攻坚战打响

 

商务部监察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 清理工作计划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记者李铁铮报道 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纠正地方设置行政壁垒、分割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为打破地区封锁、建设全国统一市场扫清障碍。
  当前,地区封锁已成为制约全国统一市场形成最主要的障碍。地区封锁严重限制了竞争,保护了落后,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大量浪费。
  为从根本上消除地方保护的壁垒,《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所属商务、财政、交通、国税、地税、质检等部门制定的属于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对本地产品和服务予以特殊保护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的重点是:直接限制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限制本地产品和服务进入外地市场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收取费用的;专门针对外地产品而且阻碍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的技术、检验、认证措施;对外地产品和服务进入本地设定许可或审批的;指定经营、购买、使用本地产品的。
  《通知》要求,清理工作要以《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为依据,对主要内容违背规定的,予以废止;个别条款违背的,予以修改。在清理工作中发现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存在违反国务院规定的,分别按法定程序予以清理。省级人民政府商务、法制、监察等部门要成立清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清理工作,督促检查地(市)、县(市)及省级各有关部门的清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清理工作计划明年元月底前完成。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