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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评协积极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正当权益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1-09

20159月,省高院发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拍卖问题的规定(试行)》(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纪要[2015]4号),要求根据案件执行的结果决定评估收费的高低以及是否收费,并由评估公司在勘验过程中负责调查质量瑕疵。《规定》下发后,在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引起极大争议。
针对各资产评估机构反映该规定存在的问题,为维护行业正当权益,省评协立即行动,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走访省高院技术处,积极反映机构维权要求及规定实施后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召开了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商议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形成会议纪要;三是代表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向省高院发出专函,建议省高院在广泛征求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意见后,修改规定的相关条款;四是向中评协反映情况,争取行业协会的支持;五是根据维权委员会会议纪要,向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发出倡议,建议暂缓承接我省司法鉴定业务。
江苏省协会反映的情况,得到了中评协的高度重视,中评协已就此事专题致函最高人民法院请求关注和协调。
江苏省评协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做法,得到了广大会员的拥护。下一步,省评协将继续与法院沟通协调,声明行业立场,表达行业主张,施加行业影响,维护行业利益。省评协将以此为契机,着力服务于广大会员、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行业内外关系,主动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努力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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