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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职能作用促进评估行业健康科学发展

[来源] 山西评协 [作者] [发表时间]2018-01-02

《资产评估法》中明确评估行业协会是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因此,评估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为主体的治理结构,使协会工作能够充分体现行业发展要求和会员意愿,不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西省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20161223日山西评协第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工作规程中明确了专家委员会的职责、运作规则和工作纪律等等。第五届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共13名,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一年来,专家委员会紧紧围绕行业发展目标,结合“参与行业调查、行业惩戒和技术支持”三大职能,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支持行业发展和推进行业建设,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   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一)10月、11月,专家委员会分别在长治、朔州、太原开展了三场评估专家入所服务活动。专家委员会共为长治、晋城、阳泉、大同、朔州、忻州、太原等7个地市40余个中小机构共80余人现场解答问题80余个。答疑内容涉及新的资产评估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日常执业中遇到的评估方法选用、核查验证、增值税的处理、折现率的确定、利用专业报告等具体的技术问题。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答疑之前,先对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修订的背景、修订主要内容、新的准则体系等内容进行培训,为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学习熟悉准则、理解遵守准则、实施运用准则做了充分的准备。评估专家入所服务是从山西省评估行业实际出发,是山西省评估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万名干部入企服务”和省财政厅提出的“管理会计入企业服务”成果的有效延伸,同时也推动了山西省行业从业人员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力度,在帮扶山西省中小资产评估机构规范执业、提高执业质量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参加此次活动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一致表示,专家入所服务形式好、效果显著,将此为契机,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强化执业风险,认真学习贯彻新的资产评估准则,尽快修订机构内部业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做好准则的贯彻实施,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胜任能力。

()行业检查与专业辅导并举,对2016年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进行回头看。10月,专家委员会深入长治市,对2016年执业质量中受到行业自律惩戒和谈话提醒的5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回头看。从5家资产评估机构中分别抽取1份评估报告,按照执业质量检查的标准,对照2016年检查出的问题,专家进行点评,填写《质量检查回头看登记表》,对事务所整改情况进行评价。总的说,5户资产评估机构对2016年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比较重视,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整改,评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基本符合准则要求,评估工作程序较以前有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和提高,但部分资产评估机构仍存在工作底稿不完整、现场核查程序不到位、评估复核流于形式等问题。通过回头看活动的开展,督促了资产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重视检查结果,积极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巩固了行业检查的成效。

(三)对中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业务辅导。中小资产评估机构是充分吸纳社会就业和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力量,是整个评估行业发展的基石。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中小资产评估机构普通存在评估业务萎缩、评估业务收入少、专业执业人员少、专业人才流失、素质低、专业胜任能力不足等问题。为了帮助和支持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健康发展,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10月,专家委员会在朔州对朔州开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朔州百氏达资产评估事务所等4个中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业务辅导。通过查看评估业务报告和工作底稿,提出了评估机构在评估程序履行、评估资料收集、评估方法选用、评估假设、现场调查等执业质量方面的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今后规范改进的建议。对中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业务辅导是专家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于引导和鼓励我省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加强内部治理和诚信建设,加快机构人才培养和储备,提升市场竞争力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资产评估准则的意见反馈。山西省评协利用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充分发挥专家在资产评估准则征求意见中的作用,积极为中评协修订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准则颁布前,先后三次召集专家对准则修改提出具体意见。11月初,评协韩立英副秘书长、标准部明海主任一行调研准则建设情况专家委员会各委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并就新旧准则接中的问题、新准则实施情况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需讲解的准则内容三个方面进行了反馈,为中评协了解资产评估准则实施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二、规范行业惩戒工作,维护行业专业形象:

加强行业自律惩戒不仅是落实《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也是建设法治行业的有效手段。山西省评协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以评估准则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行业惩戒办法规定的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维护惩戒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2017年山西省执业质量检查结果的处理首次启用了由专家委员会讨论和表决程序。在听取行业执业质量检查汇报后,专家委员会各委员对得分最后的6户机构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了审议,依据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决定对3户机构给予“限期整改”的行业自律惩戒,对其首席评估师给予“谈话提醒”;对存在违规行为,但性质或情节轻微的3家机构给予“谈话提醒”。 山西省评协对给予处理的机构负责人、首席评估师和有关签字评估师进行了集中教育和约谈。通过集中教育和约谈,提高了相关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对执业质量检查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了勤勉尽责的意识和风险意识,对今后规范执业行为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机构负责人表示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风险防范,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三、   对有关部门移交或投拆举报的案件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山西省成立专家委员会起源于近年来行业内有关部门移交处理和投拆举报的案件不断增加。专家委员会成立后,对案件调查进行了规范。协会在收到有关部门或投拆举报案件后,经秘书长同意后启动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查。从专家委员会中选2位专家对涉及的报告和底稿进行调查,出具初步调查意见,之后召开由被调查事务所、参与调查的2位专家、专家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协会秘书处领导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参与调查的2位专家汇报调查初步意见、向被调查事务所了解评估项目的有关情况。被调查事务所回避后,专家进行讨论作出处理决定。1月,专家委员会对吕梁市财政局关于解决公交车改革过程中有关评估问题的函进行了答复;8月,对太原市审计局关于对太原市某评估公司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的审计移送处理书进行了调查和书面答复,并给予评估机构“谈话提醒”的处理决定。通过对以上案件和违规问题的处理,使评估报告使用方及其相关监管部门等对评估行业自律监管体系和自律监管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对评估行业的执业准则进一步的了解;同时督促被调查评估机构按照评估准则完善评估程序、规范工作底稿和工作报告,提升执业水平。

专家委员会的设立是山西省评协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实现规范管理、创新发展的组织保障。通过专家委员会,一方面真正实现对行业、对会员的自律管理;另一方面,为会员执业活动提供研究、咨询和指导服务,同时也为会员参与行业自律管理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通过一年的运作,专家委员会围绕行业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了在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了行业的自律管理水平,为协会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推动了山西省评估行业的健康科学发展。(徐菁 山西省评协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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