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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的有关问题解答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8-04-08 03:54:00 [访问次数]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查卷工作是根据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查卷规定,由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查询的有关步骤及规定为:

1. 查卷是指对查卷申请人在答题卡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进行复查;对主观题评分标准掌握上的分歧不属于查卷受理范围,不作为变更成绩的依据。

2. 应考人员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30天内申请查卷。应考人员申请查卷,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地、市级)填写《查卷申请表》,并交纳查卷费。

3. 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受理查卷申请后上报省级人事考试中心,省级人事考试中心须自成绩公布之日起40天内,将查卷申请汇总报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4. 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查卷组,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和对应考人员负责的态度进行查卷,并如实准确记录查卷情况和查卷结果。

5. 查卷中如发现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原成绩予以更正,并及时通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和查卷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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