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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及其特点研究
[来源] 中经网 [作者]  [发表时间] 2008-02-25 05:05:00 [访问次数] 

[摘要]按工业标准生产、大规模批量化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特征。文化产业化是对精英文化的世俗化、大众化。为强调产品的消遣娱乐,充分挖掘其文化精神所具有的市场价值,需要对文化内涵进行市场化改造。文化产品要获得市场认可,需要反映社会大众价值观及其伦理取向,需要超越政治意识形态限制,提倡人类共同价值标准和伦理规范。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单位的分工协作的基础上,推动我国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和谐发展。  

(中经评论·北京)在我国,文化领域长期以来是作为非经济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事业’’而非产业。文化产业的提出还是近几年的事情。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以区分,二者的功能日渐明确,2002年朱鎔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是政府官方首次将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层面。目前,文化产业在世界范围内获得迅猛发展,不仅成为国家文化的基本形态之一,而且创造出可观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及其特征 

    随着文化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兴起,在西方主要发达国家中,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日渐重要,已经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美国不仅以高科技产业称雄于世界,也是世界头号文化产业强国,文化产业已成为美国重要的支柱产业。其文化传媒产业不仅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影响力,成为主导世界的力量,影响着国际政治的发展和走向,而且在经济上也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成为美国最赚钱的产业之一。  

    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高,促使各国政府结合本国实际,对文化产业的范围进行界定。我国国家统计局2004年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和《文化及相关产业指标体系框架》两个文件,将文化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这些有关的活动的集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界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可分成三类:1.核心层:包括(1)新闻服务;(2)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3)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2.外围层:主要包括(1)网络文化服务;(2)文化休闲娱乐服务;(3)其他文化服务,如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3.相关文化服务层:主要包括文化用品、文化设备、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由于各国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根据本国具体情况,给出不同的文化产业界定。但这些界定虽然简单明了,便于执行,人们却通常无法从这些这种界定从中理解文化产业的本质特征。  

学术界首先提出文化产业概念的,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和阿 多诺(Theodor Adorno)(1947),他们在《启蒙的辩证法》一书首次从批判的立场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此后,有关文化产业的内涵和界定,学术界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看法,至 今没有一个公认的界定。学术界之所以要对文化产业进行定义,主要是因为只有在内涵上对文化产业加以正确说明,对文化产业本质特征上有所认识,才能揭示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 律。对于文化产业的界定,国内学术界不同学者的看法侧重点有所不同。谢名家认为,“文化产业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以人类脑力劳动为基础的精神生产力发展的形态。它通过精神文 化产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模化、商业化、信息化方式,使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多样化、精神文化服务市场化”1.这是从精神生产角度定义文化产业的。而我国在2002年出版的《中国文 化产业蓝皮书》则从现代工业社会大规模生产技术的特点,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按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存储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2.该定义强调了现代社会文 化产业工业化生产的特点。联合国文化产业定义为:“通过创造、生产与商品化的方式将无形的文化内容产品化或服务化的产业,这些文化内容往往受著作权的保护但又能以产品或服 务的方式体现。”3.联合国对文化产业定义所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是从文化商品化的角度理解文化产业,由此可以与文化事业相区别。然而,如果从这个定义出发,我们仍无法区分不 同时代文化产品生产的特点,而实际上,不同历史时代的文化产品其生产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别,文化产业有自己独特的产品生产方式,正因如此,我们才有必要探讨在该生产方式下文 化产业发展问题。  

历史上早就存在以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将文化作为商品来出售的经济活动,只不过早期的文化产品属于精英文化,生产和消费是在分散零星的状态下个别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微不足道,然而,一定的生产规模是产品生产能否形成产业化重要标志。继续在原有模式提供文化产品,不仅生产过程严重依赖个人的劳动技能,而且小规模分散生产方式,根本满足不了社会对文化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将文化产品由原来孤立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转变为分工协作的批量化、大规模生产,是文化产业化的重要特征。  

文化产业是渐进的发展过程。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文化消费日益普及。广泛的社会需求为文化产业化提供了市场基础,而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变了原有 文化产品生产方式,提高了文化产品的生产力水平和产品的供给能力,使文化产品的规模生产成为可能。一旦文化产品能够采取工业的模式进行大规模批量化生产,它的主要消费群体 将是社会普通民众。规模化生产的高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使文化生产企业有能力向社会普通民众提供他们能够承受的价格水平。文化的产业化,是文化发展进程中的巨大变化,它改变了文化产品的服务对象,最大限度扩大了文化的服务范围,它是精英文化的市场化、平民化、通俗化、大众化,使原属于上层社会的精英文化经过通俗化能够为社会普通民众所接受。一旦文化产品能够像工业一样进行规模化,按同一的标准进行批量生产,这也就是文化产品的通俗化,其产品也就不再不具有传统精英文化意义上所具有的文化特性,而是根据市场需求,作为市场上普通商品来生产和销售,满足消费者日常消费需求。例如原来手工生产的陶瓷雕塑,是经过精雕细作,作为艺术精品来生产的,产品质量好坏取决个人技艺,而产业化后,可以利用模具进行大批量生产,不仅生产规模扩大,效率提高,而且可以基本保证每件产品的品质基本相同,由于是采取工业模式组织生产,生产的标准化、批量化,产品就具有普通商品的共同特性,此类的陶瓷就不再具有艺术品的价值了,其价格的形成机制与工业品没有两样。

所以,霍克海默(Max Horkheimer)和阿多诺(Theodor Adomo)给文化产业下的定义在反映文化产业的特性上比较贴切。确实从产业的角度,并不是所有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都属于文化产业,严格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必须是能够按工业标准,即按标准化进行大批量生产。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品虽然也是商品,但它采取非标准生产模式,无法按统一标准进行批量生产,通常是个体小规模分散经营,其经营活动离不开个人的能力,提供的产品质量受到个人技艺的限制,在这种模式下,文化产品的生产不具有现代社会构成一个产业所需的行业规模。  

文化生产一旦采取产业化经营模式,标准化批量化生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生产过程降低了对劳动者个人技能的要求,也正因此,文化企业才有可能突破劳动者个人技能对产业发展的技术限制,能够按标准大批量组织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产业化的文化产品生产者是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大批量组织产品的生产,他们首先是将文化产品作为商品,其次才赋予其文化特性。因此,产业化的文化产品,商品是第一性的,首先需要保证产品能够按市场的原则组织生产和出售,其次才是其产品的文化性。所以,文化产业化必然是对文化产品按市场的原则进行改造,而且通常表现为对文化产品中各种妨碍标准化批量化的因素进行改造,使其既能工业的原则大批量生产,同时又能满足大众文化消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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