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强法治意识 谋行业新篇

  中评协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会议,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中评协领导对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部党组的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张国春秘书长要求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并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行业实际,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谋划行业发展方略,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协会党委通过分层、分段,自学、交流、撰写体会等多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氛围浓厚,效果显著。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结合实际从不同角度深刻理解、认识、诠释会议精神实质。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体现了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精髓,反映了党的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和法治方略,彰显了党坚持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
张国春秘书长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决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对历史使命的勇于担当,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法治政府的建立有助于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从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作用;强化对行政 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符合社会规范发展要求。通过加强社会监督等制度建设,筑牢法治“篱笆”,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有的同志认为,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还有的同志认为,要深刻认识到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我们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
二、把脉行业,积极应对机遇与挑战
广大党员干部将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理论思考进一步升华在对评估行业形势的准确把握及评估各项工作中。
张国春秘书长认为,《决定》的发布,既为推进资产评估行业立法进程,推动资产评估服务法制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新契机,也对评估机构依法执业、评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决定》为推进资产评估法制建设提供政策支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目前评估行业存在“五龙治水”的局面,市场分割严重,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增加了委托人负担,严重滞后于行业改革发展进程,妨碍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评估市场秩序,迫切需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推动《资产评估法》尽快出台,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二是《决定》为资产评估服务法制建设提供重要契机。四中全会提出,要“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资产评估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专业基础,能够为经济司法案件审理、反腐倡廉提供公平的价值尺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评估日渐成为规范政府和企业资产管理的制度要求和必备环节,发挥了独立、公正的价值防线作用,有助于规范权力运行,防止交易价格人为扭曲造成的利益输送三是《决定》为资产评估服务改革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有助于创造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经济。在这种经济环境下,各类产权主体的积极性都将调动起来,企业投资、并购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将更加活跃,各类资本会流动更加频繁,对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多。
有的同志认为,评估立法一直是协会近几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它的推进时刻牵动着每一个评估人的心。全会特别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这是对评估立法重要性的巨大肯定,同时也赋予了评估人前所未有的责任感。推进评估立法出台,让评估行业的发展更加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评估人肩负的光荣使命。
三、强化法制意识,多措并举谋发展
全体党员干部一致认为,要强化法制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依法治国的理念贯穿始终,坚持用依法办事的思维指导评估工作,推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张国春秘书长指出,一是强化法制意识。要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对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特别要强化法制意识,强化协会依法管理意识,强化各评估机构依法执业的观念,加强法律责任意识,树立市场机制起决定作用的理念,加快推进“转观念、转作风、转机制”的步伐,努力做到“少坐等、多主动,少旁观、多尽责”。二是积极配合推动行业立法工作。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扎实推进评估立法工作。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深入研究行业管理体制、业务范围、法律责任等立法关键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协会的沟通与协调,求同存异,推进资产评估立法工作。三是不断提升协会依法管理能力。以全会精神为指导、精髓要义为方向,统筹谋划行业改革发展思路,深入研究资产评估行业依法管理,服务财政法制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措施,抓好评估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组织实施。四是不断提升评估行业依法执业水平。各评估机构要深入研究《决定》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不断加强机构内部治理,完善内部质量控制机制,规范执业流程,提升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五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引导机构构建以诚信文化为核心的价值观,树立诚信服务、依法执业的工作理念,恪守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不断完善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强化法律法规在道德领域解决问题的作用,营造评估行业诚信和谐的社会形象,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
有的同志认为,目前,资产评估行业正在积极推进包括评估法在内的一系列评估行业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要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评估行业立法实践,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同时要充分适应国家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重要改革措施的要求,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专业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