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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专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6-03-24 01:59:57 [访问次数] 

  

   中评协[2006]58号

 

各证券业务评估机构:

为配合开展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保证质量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拟建立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检查专家库”)。现将检查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专家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2.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专业理论并富有实践经验;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推荐程序

每个证券业务评估机构推荐在本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2—3人,并于4月 10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检查专家推荐表》(含电子版)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审核后合格的人员将入选检查专家库。中评协在今后开展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中,分批次从中选取专家参加检查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注册监管部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7层

联系人:何亮亮 话:010—88191725

真:010—88191797 电子邮件:hell@cas.org.cn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检查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位

专业

职务

是否出资人、合伙人

评估师证书号

其他执业资格

评估专业特长

工作单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学习简历

工作简历

负责的主要评估项目

本人签字:

所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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