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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证监会检查办听取对首批六家机构实地检查情况汇报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4-04-09 04:54:16 [访问次数] 

 

财政部 证监会检查办听取对首批

六家机构实地检查情况汇报

 

3月 27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派出的六个检查组开始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为及时了解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指导下一步检查工作,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9日分别听取了六个检查组关于检查情况的汇报。3月30日,又与首批被检查的六家评估机构负责人开会,专门就检查情况进行了沟通。

    检查组的同志反映,在检查过程中,被检查的评估机构普遍对检查组的工作予以配合,按照要求积极介绍情况,并提供本机构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机构的执业资质、评估报告、工作底稿、财务及其他内部管理等相关资料,供检查组查阅和核对。机构负责人表示,评估行业几年以来一直没有开展过全面检查工作,这次检查对改进机构内部管理,促进执业质量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检查,也反映出评估机构存在的问题:有的机构对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认识不清,重揽业务,而轻质量,如在实地检查时,有一家机构的负责人说“抓质量不重要,因为不创收”,质量和风险意识薄弱;大部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有制度而未执行;三级复核制度基本流于形式;评估工作底稿不完整,普遍存在重报告,轻底稿的问题,缺乏评估计划、询价记录,现场工作轨迹不全,有的未履行必要程序,有的是因采用计算机办公,直接在电子文档修改;有的机构则认为工作底稿没必要,用评估报告说明代替工作底稿;有的机构被检查的评估报告质量存在重大疑点。

    执业资质方面的问题也比较多,个别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兼职挂靠严重;有的机构形合神不合,尽管资格形式上联合了,但对分所缺乏控制。

    通过与检查组及被检查机构负责人沟通,检查办从检查方和被检查方不同的角度了解了检查工作情况,并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提出检查组与被检查评估机构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对于检查中发现有疑点的检查项目,要收集充分证据,并由被检查单位签署意见;对于检查表中难以准确判断是与否的检查项目,要在检查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实际情况,以备检查办客观确定检查结论;要加强对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岗情况的检查。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属于执业规范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于报告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和评估机构充分沟通后,进一步延伸检查;对于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中评协要结合评估报告、工作底稿指导意见的制定,研究提出规范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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