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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办召开检查人员培训工作会议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 2004-04-09 04:50:25 [访问次数] 

 

检查办召开检查人员培训工作会议

 

2004年3月24日至25日,财政部检查办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综合检查办在京联合召开了地方协会检查人员及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人员业务培训会议。会议针对综合检查的具体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组织了分组讨论。财政部检查办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综合检查办主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刘萍,财政部、证监会综合检查领导小组成员、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郑莉到会并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刘萍副秘书长指出,这次业务培训会议,是为了落实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领导指示,做好检查工作而召开的,培训的主要目的是统一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人员要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肩负起规范行业、保证执业质量的重任。这次检查与1998年脱钩改制检查不同,是以资质和质量检查并重。要边检查、边规范、边整改、边提高。检查人员要把内容吃透,将检查的表格要求搞清楚,有效把握重点检查的内容和线索,以保证检查质量。在检查中应特别关注几个重要环节,例如现场工作时间和人员是否到位,是否胜任;工作底稿是否完整;报告编制是否实用;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应关注交易目的与评估行为之间的关系,加强与项目负责人的沟通。要通过这次检查使机构防范风险意识增强。各地检查办也应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加强与检查组的沟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全国检查办反映。

郑莉副主任针对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证券业务资产评估不同于其他资产评估,业务具有复杂性,要重视交易目的,在检查中要关注交易本身是否合法、合理,检查重点放在上市后的资产重组等业务;二是检查人员应与证监会派出机构的人员多沟通,充分了解被评估企业的具体情况,相互配合完成好检查工作;三是要重视检查后的总结、分析,为提高执业质量去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客观评价,找出问题,并对问题及时总结,便于将来制订相关规范,预防发现的问题。

本次会议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准备工作充分,与会地方协会检查人员表示,这次会议开得非常及时,有助于理解和掌握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对组织开展本地检查工作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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