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4〕227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信娜等5人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你会《关于信娜等5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深评协[2014]27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信娜等5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原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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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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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盛星辉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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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莲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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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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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国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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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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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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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诚达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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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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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