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信娜等5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中评协〔2014227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信娜5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你会《关于信娜等5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深评协[2014]27)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信娜5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原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信   
深圳市鹏盛星辉资产评估事务所
文莲香
深圳市长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卢国超
深圳国量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孙新强
深圳市中诚达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
李德广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