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4〕230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张兰平等6人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你会《关于张兰平等6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内注评[2014]7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张兰平等6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内蒙古中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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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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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中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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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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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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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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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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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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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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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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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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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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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