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张兰平等6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中评协〔2014230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张兰平6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你会《关于张兰平等6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内注评[2014]7)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张兰平6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内蒙古中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蒋福明
内蒙古中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蒙古兴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张兰平
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包头德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王秀娟
内蒙古宏大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张志军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