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李宁等2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中评协〔20152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李宁2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李宁等2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辽评协[2014]29)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李宁2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辽宁华益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李   
辽宁同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郭金鹏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