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5〕21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李宁等2人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辽宁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李宁等2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辽评协[2014]29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李宁等2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辽宁华益和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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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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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同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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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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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五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