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洪霞等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批复(中评协[2009]161号)

中评协[2009]16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撤销

洪霞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批复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撤销洪霞、纪学慧、毛小娟等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报告》(浙注协[2009]18)收悉。据你会调查,洪霞3人符合撤销注册条件。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决定撤销洪霞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洪霞  纪学慧  毛小娟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收回以上3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注册管理网络中进行相关操作。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