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2〕149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叶植芬等2人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叶植芬等2人申请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陕评协[2012]40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叶植芬等2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陕西金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叶植芬
陈锟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