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陕西叶植芬等2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中评协〔2012〕149号)

中评协〔2012149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叶植芬2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叶植芬等2人申请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陕评协[2012]40)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叶植芬2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陕西金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叶植芬

陕西金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陈锟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