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2〕161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撤销崔淑芳等3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撤销崔淑芳同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请示》(宁会协[2012]18号)、《关于撤销田红旗、董翀宇同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请示》(宁会协[2012]19号)收悉。据你会调查,崔淑芳等3人符合撤销注册条件。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决定撤销崔淑芳等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具体名单如下:
崔淑芳 田红旗 董翀宇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收回以上3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注册管理网络中进行相关操作。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