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内蒙古李德鑫等14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中评协〔2012〕182号)

中评协〔201218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李德鑫14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李德鑫等14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内评协[2012]10)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李德鑫14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通辽明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李德鑫

内蒙古兴益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李智强

内蒙古信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赵国军

内蒙古荣融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常春林

内蒙古六合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刘庆良

内蒙古六合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郝艳艳

呼和浩特市蒙林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康国强

呼和浩特市蒙林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孙华

呼和浩特市蒙林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崔坤英

呼和浩特市百晨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杨英峰

呼和浩特市百晨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刘毅

呼和浩特市百晨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王艳华

呼和浩特市百晨资产评估(普通合伙)事务所

杨春满

乌兰浩特市华夏宏润资产评估事务所

宋久祥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