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3〕7号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朱庆祎等10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内评协[2012]44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朱庆祎等10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呼伦贝尔众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
朱庆祎 |
呼伦贝尔市盛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袁国华 |
锡林郭勒资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马清江 |
乌海国力资产评估事务所 |
张璐娟 |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吴雅楠 |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杨海林 |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宋维圣 |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郝龙 |
内蒙古瑞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花拉 |
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杜春燕 |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