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内蒙古朱庆祎等10人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中评协〔2013〕7号)

中评协〔20137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朱庆祎10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朱庆10人申请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内评协[2012]44)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朱庆10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呼伦贝尔众达资产评估事务所

朱庆祎

呼伦贝尔市盛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袁国华

锡林郭勒资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马清江

乌海国力资产评估事务所

张璐娟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吴雅楠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杨海林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宋维圣

包头正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郝龙

内蒙古瑞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花拉

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杜春燕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