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3〕14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撤销孙贺强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批复
河北省注册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孙贺强撤销注册的请示》(冀评协[2013]4号)收悉。据你会调查,孙贺强符合撤销注册条件。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现决定撤销孙贺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
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收回其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并在注册管理网络中进行相关操作。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