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4〕174号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批准刘传永等3人
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批复
大连资产评估协会:
你会《关于刘传永等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请示》(大评协[2014]18号)收悉。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复核,刘传永等3人符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条件,批准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具体名单如下:
大连万隆天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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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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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瑞博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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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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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瑞博资产评估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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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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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会收到本批复后为以上人员办理有关手续。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