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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情况反映第28期 外国评估同行谈机构管理

为对《资产评估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借鉴国外资产评估立法经验,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配合财政部条法司组织召开了资产评估立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财政部条法司、企业司、中评协有关领导以及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副主席乔治·巴蒂斯库、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前主席埃尔文·费尔南德斯、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前主席格来格·麦克纳马拉、美国评值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李·哈克等4外国评估专家出席了会议。
乔治·巴蒂斯库:在罗马尼亚,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需要成为协会会员,机构会员必须进行至少5万欧元的职业投保,机构会员的会费是个人会员的10倍。此外,由于罗马尼亚是欧盟成员国,所以在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注册的评估公司,都可以在罗马尼亚开展评估业务,欧盟成员国的评估机构,也可以成为罗马尼亚全国评估师协会的会员。
埃尔文·费尔南德斯:马来西亚评估机构有三种形式,包括个人独资、合伙制和有限公司。以公司形式设立评估机构,以前要求所有股东都必须是注册评估师,但是随着评估行业不断做大做强,不仅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还要在整个东盟提供服务,评估机构需要吸收外部资本以及公开上市等,最近修改了法律规定,允许吸收30%的外资股权,以后这个比例可能还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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