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文库

专业文库

韩国的循环经济

    

    虽然“循环经济”一词在韩国并不常见,但韩国人对资源再利用的意识之强,做法之普遍,却是令人称道的。
    1、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
    早在1992年,韩国便开始实施“废弃物预付金制度”,即生产单位依据其产品出库数量,按比例向政府预付一定数量的资金,根据其最终废弃资源的情况,再返回部分预付资金。从2002年起,韩国为完善这种做法,将“废弃物预付金制度”改为“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即从限制废弃改为再利用。“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规定,废旧的家用电器、轮胎、润滑油、日光灯、电池、纸袋、塑料包装材料、金属罐头盒、玻璃瓶等18种材料必须由生产单位负责回收和循环利用。如果生产者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废旧品达不到一定比例,政府将对其课以罚款。罚款必须是相应回收处理费用的1.15倍至1.3倍。例如,空瓶的回收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对减少废弃物的排放、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起了积极作用。
    生产单位在实施“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时,采取三种形式回收和处理废弃物。第一种形式是生产单位自行回收和处理废弃物,回收处理费用自行负担;第二种方式为“生产者再利用事业共济组合”,也就是生产者将废弃物回收处理的责任转移给从事这类活动的合作社,依据废弃物的品种,论重量交纳分担金,例如,合作社回收废报纸后交给造纸厂,造纸厂严格把关后,将现款付给合作社。如果交来的废旧报纸中掺沙或加水增加重量的话,造纸厂有权拒收,并向有关机构告发。作弊者不仅被重罚,严重的则被吊销执照,丢掉饭碗或坐牢;第三种是生产单位与废弃物再利用企业签订委托合同,按废弃物的数量交纳委托金,由后者负责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目前,韩国80%至90%的生产单位采用第二种形式回收和处理废弃物。回收处理废弃物的合作社有11家,遍布全国各地。
    同时,韩国还成立了一家名为“资源再生公社”的公营企业,专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的实施。“资源再生公社”依据有关管理章程,通过抽查和现场调查等形式,堵塞废弃物循环使用中的漏洞。如果生产企业违反“废弃物再利用责任制”,将被课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自从设立“资源再生公社”并实施管理监督以来,韩国废弃物品循环利用率提高了5%至6%。
    2、垃圾终量制
    加强对社会废弃物和垃圾的管理,也是保护环境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在汉城市内,每个区政府都分别委托生产卫生塑料袋,并印有本区的标记,通过商店销售给居民家庭。居民使用本区的卫生塑料袋为法定义务,不得违反。同时,卫生塑料袋所装的生活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分类,否则将退回给丢弃者。销售卫生塑料袋所得资金,便是保护环境和实现资源回收的费用。
    韩国推行法定卫生塑料袋,实施的是一种叫“垃圾终量制”的措施,即居民要对排出的废弃物和垃圾负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以减少丢弃和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过去,韩国曾实行按户收取定额卫生费的办法,但事实证明效果不好。改为居民购买和使用卫生塑料袋后,如果居民丢弃的垃圾越多,使用卫生塑料袋越多,为此花的钱便越多。2002年,韩国全国生活废弃物和垃圾的排放量比实施这种制度前的1992年减少了40%。居民将废弃物和垃圾分类,也有利于实现资源的回收和重新利用。此外,韩国政府还推出了为优秀环保企业挂牌、减税和提供融资等奖励办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最根本的一条还是依靠全社会和全民的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意识,循环经济才得到了持续发展。
    3、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产业
    韩国资源有限,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产业为当务之急。韩国每年消耗能源折合1亿多吨原油。因此,韩国政府十分注重环保和资源的循环利用。2002年,韩国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达到13万亿韩元(约合111亿美元),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3%,高于发达国家德国和法国的1.6%、日本的1.4%和英国的0.7%。与此同时,2001年,韩国财政经济部、外交通商部、科技部和环境部等9个部制定了一份为期10年的《环境产业发展战略》。根据这项战略,韩国的环境产业到2010年要具有21世纪的国际竞争力,符合世贸组织体制下的环境市场开放条件和发达国家的环境标准,成为“环境模范国家”。
    韩国政府和民间自2000~2005年间投资80亿韩元,普及太阳能高效造氧技术,以替代化石能源,减少温室效应。垃圾也是再生能源的来源之一。韩国在汉城的金浦首都圈垃圾填埋场“建设一座50兆瓦的沼气发电厂,其发电量可供1.5万户居民家庭使用。在取得建设这座发电厂经验的基础上,各地方政府陆续扩大垃圾填埋场的规模,建设沼气发电厂。到今年年底,韩国各地将建成沼气发电厂30座、沼气供暖站43座。(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最新更新

中国国债收益率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