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朱志刚与贾志杰关于评估立法的对话

 

评估行业法制动态 第一期

 

2006年1月6日上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志杰与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就评估立法有关问题,进行交谈,深入交换意见,对评估立法的一些重要原则问题达成共识。现将交谈情况整理如下:

贾志杰:资产评估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中介行业,市场经济很多经济行为都需要资产评估,现在很多的经济立法都涉及资产评估,但迄今为止,资产评估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影响资产评估的管理,也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最近,全国人大财经委多次研究,就加快评估立法达成重要共识。

朱志刚:非常感谢全国人大财经委和贾书记对评估立法的关注。加强评估立法,尽快结束评估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一直是我们的愿望,我们也一直在努力,没想到全国人大这么快就批准了评估法的立法计划。

贾志杰:去年11月,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召开了一次“评估立法国际研讨会”,会议开得非常好,中外专家都谈得很好,中评协的同志也谈得很好。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外国专家对中国评估行业很了解,他们的观点也比较统一,一致认为中国应尽快制定专门的评估法。在此之前,我们也搞了调研,开了座谈会,看了中评协给我们送的一些资料,包括国外评估行业的资料,但这次国际研讨会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了解评估行业,坚定加快评估立法的步伐起了积极作用。

朱志刚:这些年,我们也多次组织出国考察,通过对发达国家的评估行业的考察,可以看出我国评估行业的问题比较明显。资产评估与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都属于典型的社会中介行业,但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对中介组织的性质认识不清,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在1999年以前,大多数中介机构都是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很多评估师是干部身份。1999年,财政部下决心对评估机构进行脱钩改制,恢复其中介组织的本来面目。评估行业主要有三家,财政部管理的资产评估脱钩是最彻底的。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要立足社会,必须有独立性,必须客观、公正地执业,评估机构如果不与政府部门脱钩,就不可能有独立性,根本谈不上客观、公正执业。在立法时,要将独立、客观、公正作为评估执业的原则加以规范,一定要强调中介组织不是政府的一个部门。

贾志杰:独立性是(中介行业生存发展的)一个前提,没有独立性,其他都免谈。这一点在立法中应得到体现。

朱志刚:资产评估是产权交易过程中,寻找交易价格的一种手段。以往有一个误区,认为国有资产只能高评,不能低评,其实,无论是对国有资产,还是对非国有资产,都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贾志杰:现在已经很清楚,虽然资产评估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重要手段,但并不是说对国有资产要格外照顾,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估就是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对非国有资产评估也是一样的道理。。

朱志刚: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很多人主张评估等中介机构必须实行合伙制,现在从国际上的情况看,也有实行公司制的。无论采取哪种组织形式,必须明确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一旦出具虚假或者不实报告,就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否则,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没有压力。现在有的评估机构压价竞争,迎合客户需要,恶意作假,就是因为没有压力的结果。现在的主要弊端是失之于宽,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安然事件后,美国《萨班恩斯法案》加大了对中介机构作假的法律责任,希望在起草评估法时能够借鉴《萨班恩斯法案》的有益经验。

贾志杰:在几个评估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中,财政部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是最积极的。有的部门和协会以外国没有专门的评估法为由,不主张立法。其实,他们不了解国外的法律,并不是国外都没有评估法,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家就有专门的评估法,德国等西方国家没有专门的评估法,不等于说就没有有关评估的法律规定,这些国家有关评估的法律规定都分散在不同的法律中,而且规定得很细,国外的法律体系与中国不一样。中国还有一个特殊的国情,国有经济在中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规模很大。全国人大一直非常关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专门听取国务院国资委的工作汇报,此前,全国人大财经委专门召开“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资产监管座谈会”,大家都谈到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现在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评估,没有评估法律,评估问题出现了问题也无法处理。加强评估立法,不仅对于评估行业的规范发展有好处,也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朱志刚:现在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国有产权的变动非常频繁,有的操作很不规范,趁产权变动之机侵吞国有资产,欺骗投资者。美国《萨班恩斯法案》对企业作假、欺骗投资者的行为有很严厉的处罚措施。我们在立法时,可以借鉴《萨班恩斯法案》的一些规定,对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作假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特别对企业与中介机构串通作弊、恶意造假的行为要严厉处罚。评估法对评估师的基本要求也应有明确的规定,要实行比较严格的准入制度,确保评估师都有较高的执业素质。要建立退出机制,及时把不合格的评估师清除出去。

贾志杰:现在评估师有好几种资格,有几个部门分别管理,缺乏共同的门槛,缺乏共同的职业规范和执业责任。财政部和中评协很重视评估立法,希望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身先垂范,严格准入,严格管理,严格规范,让每一个注册资产评估师都响当当。

朱志刚200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101号文件,规定了六种评估资格,主要的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这三种,其他三种规模比较小。现在,三种主要的评估资格一下子统一起来比较难,但主要的东西,如统一考试、独立性的原则、机构的组织形式、法律责任等要统一,在一些重要问题上要取得一致。

贾志杰:评估行业几种资格并存是历史形成的,一下子统一起来时机还不成熟。评估立法应着眼于一些共性的问题,着眼于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朱志刚:评估法既要考虑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同时又要前瞻性,可适当超前一点。要立足中国的国情,也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评估行业文化层次高,人才济济,但长期以来苦于无法,行业的管理和发展都受到一定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人士对未来的信心。

贾志杰: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资产评估在经济改革发展中的作用,高度重视评估立法工作,全国财经委经研究认为,评估立法迫在眉睫,不能再拖延,经委员长会议批准,评估法作为补充项目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最近,要成立相应的立法工作机构,包括评估法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顾问小组。今年要抓紧调研和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交审议。中评协规章制度比较健全,立法研究有一定深度,基础工作比较好,在立法中要发挥积极作用。

    朱志刚:评估立法要割断部门与行业的利益关系,不能允许把评估机构当作小金库,不能利用部门职权搞行业垄断。财政部在行业中没有部门利益,将从市场经济和评估行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评估法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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