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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评协〔2017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扩大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影响力,树立行业形象,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对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八大)以来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主要宣传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包括:业内人士、岗位、评估机构和地方协会)的先进事迹,以及评估机构和地方协会在推进行业党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宣传对象
主要宣传对象原则上应为自十八大以来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业内人士(包括: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岗位(包括:全国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等)、评估机构(包括:文明单位等)和地方协会,以及当选为省级以上党代会代表或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业内人士。
三、宣传方式
对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应当从行业发展大局出发,从局部入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通过朴实的事迹、平实的语言,引起读者的共鸣,在读者心中形成对资产评估行业潜在的正面印象,为推进行业党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中评协将采取专访、报告文学等文体,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中国会计报》、《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中评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多渠道宣传。
各地方协会可在本协会网站或刊物上配合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活动。
四、其他
请各地方协会充分认识到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工作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本辖区内的宣传对象进行摸底统计,尽快填报《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统计表》(附件),加盖各地方协会公章后进行扫描,务必于2017331日之前将统计表扫描版及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中评协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刘 崴
联系电话:010-88339649
电子信箱:edit@cas.org.cn
附件:《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统计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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