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相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行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执业环境,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06年4月22日发布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评协〔2006〕96 号)进行了修订。现形成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请各地方协会在本地资产评估行业内广泛征求意见,并于5月10日前将相关意见汇总后反馈至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联系人:郝晋宏 宋琼
电 话:(010)88339660 88339668
邮 箱:huiyuan@cas.org.cn
附件: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