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建立现代监管体制

提要:近些年我们正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强调社会主义特色的同时,更带有全球化时代的经济特征。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研究所席涛认为,剖析美国市场经济中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管理体制,对我们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监管体制会有所启迪。
  美国市场化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管制体制
  最近30多年间,美国逐步由命令——控制的管制体制转向市场化的成本——收益分析的管制体制。监管机构以成本——收益分析作为制订和执行规章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分析方法和绩效标准。
  成本——收益分析的基本规定是,监管机构希望颁布的任何一种规章,提交草案前要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它要回答:监管机构为什么要实行管制,管制到什么程度,采取什么方法,支出多少成本,获得多少收益。可以说,这是监管机构实施管制前对市场失灵的现实把握和政策准备,也是对将要发生的管制成本和产生的管制收益的一种预期,更是决定规章通过与否的关键程序,只有预期收益超过成本的规章才能被通过。规章生效后,监管机构每年要对规章进行评估,这是对规章已经产生实际影响的一种绩效衡量。它要解释:监管机构怎样执行规章,被监管者如何落实规章,解决了哪些市场失灵问题,遇到了什么障碍,实际发生了多少成本,取得了多少收益。一句话,监管机构是否达到了管制的预期目标和取得了管制的预期绩效。这个规定一方面解释了政府与市场的互动关系,另一方面限制了联邦监管机构滥用自由裁量权对市场的过度干预。
  市场化的成本——收益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在规章发布前,监管机构要科学地进行管制影响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对产业结构、生产力、竞争环境和就业的影响;对健康、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影响;对州政府、地区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影响。其次,估算成本,要计算直接成本和估算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根据联邦政府预算拨款,计算出联邦监管机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出总额。间接成本是在没有联邦政府预算拨款下,执行和落实联邦规章的支出,包括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支出、企业和私人部门的支出。间接成本数量相当大,如果没有联邦政府的监管,这部分货币可能用于其他途径。最后,量化收益。量化执行和落实联邦规章后产生的收益,有些收益较为明显,可以直接估算,有些收益可能要等到数年以后才能体现出来,有些收益可能难以量化,也尽可能用数量分析给以解释。联邦监管机构根据管制的具体对象和要达到的目的,通过贴现将未来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方法,量化管制收益。
  美国白宫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中设立信息和管制事务办公室,它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审核监管机构的规章草案和评估管制的成本和收益。因此,也被称为“监管监管者”。美国国会在《1997年监管知情权法》中进一步规定,美国人民有权利知道联邦政府管制的成本、收益和经济绩效。从1997年起,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与信息和管制事务办公室,向国会提交联邦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报告,从宏观经济的视野,分析管制的总成本与总收益。从1979年到2002年,联邦政府的经济管制成本和社会管制成本的比例,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管制成本从67%下降到29%,社会管制成本从12%上升到38%,政府管制的价值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在2002年,联邦监管机构发布规章4153个,规章总页数67983页,管制的总成本6170亿美元。如此多的规章和如此高的管制成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完全竞争的自由市场体制是不存在的,政府的有效管制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
  对我国政府转变职能和建立现代监管体制的启示
  分析美国政府管制体制,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启示,同时这也是一个学习、借鉴、运用和逐步消化的过程,而不是照搬照抄。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建立现代监管体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有四项具体措施:
  第一,建立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促进市场有效运行。
  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说,不完全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现实状态,市场失灵具体揭示了市场机制的局限性,为政府管制提供了理论基础。可以说,从微观上确定了市场与政府的行为边界。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通过依法行政,解决市场失灵所产生的问题,使市场有效运行。
  第二,以市场激励方法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管制框架。市场经济中的问题,市场能够解决的,通过市场解决;社会中介组织或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通过社会中介组织或行业自律解决;即使是市场机制、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解决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也要考虑通过除审批之外的其他监管措施来解决。只有这些手段和措施都解决不了时,才能考虑通过行政审批去解决。
  第三,建立政府管制的成本——收益分析的原则和程序。一种规章的实施,会影响到不同级别的政府、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不同收入水平的个人。因此,要具体而详细地分析规章对经济产生哪些影响,包括就业、物价、经济增长、财政、环境和生态。如果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规章并不产生社会净收益,说明政府没有管制这方面的必要。成本——收益分析的原则,将政府管制建立在科学量化的基础上,符合市场经济下政府的管理职能。
  第四,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已经生效的规章进行评估。
  部门规章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依据,它既有规范标准又有操作程序。主管部门每年对已经生效的规章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分析执行规章产生的成本和取得的收益;分析哪些规章或规章的哪些条款变成了经济发展的障碍;分析规章同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规章之间的矛盾等问题。政府行政部门制订、执行、评估、修正和废止规章,应该成为行政立法工作的一个统一整体。如果少了评估规章这一必要程序,就无法知道政府部门是如何依法行政的;也无法清楚规章对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了经济发展。当然,在这方面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还很多。国家发改委体制改革研究所  席涛
                                     资料来源:经济日报